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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》

政策法规

2026-06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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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数据局来源:国家数据局

《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》

国数科基〔2026〕25号。明确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目标,部署强基扩容等六大专项行动,构建“数据飞轮”赋能人工智能应用。

2026 年 6 月 3 日,国家数据局正式印发《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》(国数科基〔2026〕25 号),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实施,加快推进相关工作。

方案明确,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经过采集、加工等数据处理,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,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行业数据的集合,包含行业通识和行业专识数据集;是推动“人工智能+”赋能千行百业、实现产业落地的基础性、关键性资源。

总体要求

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“需求牵引、急用先行、应用验证、安全保障”原则,聚焦国民经济发展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围绕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供给、流通、应用等关键环节,部署强基扩容、标注攻坚、提质增效、应用赋能、管理服务、价值释放六个专项行动,形成“场景牵引数据、数据驱动模型、模型赋能应用、应用创造价值”的“数据飞轮”。

2028 年目标

到 2028 年底,建成一批覆盖重点领域、经过应用验证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,打造一批数据驱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典型应用场景,培育一批具备领先优势的创新型数据企业和专业人才,形成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工具和标准,数据从供给到价值释放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。

六大专项行动

一是强基扩容行动:聚焦科学研究、医疗卫生、教育教学等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、具身智能等创新领域,加快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;夯实数据资源底数,强化链主单位牵引带动作用,鼓励面向行业开放数据集并提供数据服务。

二是标注攻坚行动:推动数据标注从“以人为主”向“人机协同、专家深度参与”多层次模式转变,发展专家型数据标注服务,扩大数据标注人才供给,畅通人才发展通道。

三是提质增效行动:构建符合结构完整性、内容多样性、标注准确性、模型适配性等质量标准、满足 AI-Ready 的高质量数据集;推动高质量数据集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落地,强化质量测评和结果互认,实现“一次测评、全国互认”。

四是应用赋能行动:打造“数据飞轮”应用闭环,以模型应用牵引数据供给、以数据赋能模型迭代;打造行业应用标杆和典型案例;繁荣“政产学研用金”多方交流的协同生态。

五是管理服务行动:构建数据集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,建设“物理分散、逻辑集中”的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系统;落实数据持有权、使用权、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;坚持伦理先行与公平普惠。

六是价值释放行动:建立数据集和模型需求对接机制;创新“订阅模式”“商场模式”“定制模式”等多元服务形态;探索以词元(Token)为基础的价值体系;探索数据集质押融资、作价入股、资产证券化等资产化创新模式。

保障措施

国家数据局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,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。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避免一哄而上,防止同质化、低水平重复建设。引导金融机构、耐心资本、产业基金等,加大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的支持力度。